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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07-3-18 点击: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细则(试行)》,防城港市教育局具有教师资格认定权。主要职责:
1、市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
2、全市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
3、对符合法定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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