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流程: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时,向开户银行提交规定的证明文件,并填写“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开户银行收到存款人提交的开户申请书及证明文件,对开户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在开户申请书上签署“同意开户”并加盖业务专用章及经办人签章后,连同存款人申请开户时提交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报送人民银行——人民银行收到开户银行报送的存款人开户申请资料后,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开户申请资料的审核,不符合开户条件的,将有关申请资料退回开户银行;符合条件的,核发开户许可证——开户银行在人民银行受理开户申请后第3个工作日到人民银行签领办结资料,存款人到开户银行领取有关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