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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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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防城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广告管理科及各区、县、分局公平交易与消费者保护、商标广告管理科、执法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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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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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管理科 港口区桃花湾广场 2881038 、2880977 全市广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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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区工商局 公平交易与消费者保护、商标广告管理科 防城镇防港大道9号 3266661 防城区内发布户外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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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思县工商局公平交易与消费者保护、商标广告管理科 上思县思阳镇西安街一巷 8515044 上思县内发布户外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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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工商分局执法科 港口区贵州路 2824013 港口区内发布户外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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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市工商局公平交易与消费者保护、商标广告管理科 东兴市北仑大道国贸市场四楼 7684088 东兴市内发布户外广告 |
办理依据:
(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户外广告管理规定》
(二)凡办理户外广告登记,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填写《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
2、广告经营许可证;
3、广告合同;
4、场地使用协议;
5、广告设置地点。依法律、法规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
6、政府有关部门对发布非广告信息的批准文件。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