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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木材运输证》(区内、出省)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07-3-17 点击:
 
申报材料:(1)林木采伐许可证或其他合法来源证明;(2)检疫证明;(3)自治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
     办事程序:授理——核查——审批——发证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和依据:不收费。
承办科室:林政科
联系电话:0770-2830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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