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市级机构注册登记的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和本市户籍的公民个人(以下简称社会组织)申办的中级及以下职业等级的各类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以及跨市办学的单位和个人。
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申办条件:
(一)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二)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个人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社会组织正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业务;
(四)有符合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的场地和其他条件。
需提交的资料:
申请筹设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文件材料
(一)行政许可申请表(由审批机关提供);
(二)申办报告;
(三)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名称、地址;
(四)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五)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文件材料
(一)筹设批准书;
(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由审批机关提供);
(三)筹设情况报告;
(四)可行性论证报告;
(五)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无主管部门或独立法人的可免交);
(六)办学单位法人登记证(营业执照),个人办学需提交身份证及户籍证明;
(七)出资办学的验资报告和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八)办学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九)师资、场地、教学设备仪器等办学基础条件情况清单;租赁校舍办学的提交校舍租赁协议书或合同;
(十)开设专业所用的教材、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
(十一)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十二)校长、教师、管理人员、财会人员资格证明文件。
直接申请正式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文件材料
(一)行政许可申请表(由审批机关提供);
(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由申批机关提供);
(三)申办报告
(四)可行性论证报告;
(五)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无主管部门或独立法人的可免交)
(六)办学单位法人登记证(营业执照),个人办学需提交身份证及户籍证明;
(七)出资办学的验资报告和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八)办学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九)师资、场地、教学设备仪器等办学基础条件情况清单;租赁校舍办学的提交校舍租赁协议书或合同;
(十)开设专业所用的教材、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
(十一)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十二)校长、教师、管理人员、财会人员资格证明文件;
(十三)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有关证明文件))。
办理程序:
(一)申请。申办单位按规定提交有关申报材料,对材料齐备的,给予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要求补交材料的,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二)核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进行办学条件实地核查,提出核查评估意见。
(三)批准。1、批准筹设时间期限3个月到3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2、批准筹立。
(四)发证。对批准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发给办学许可证。
(五)登记。取得办学许可证培训机构,到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手续。
受理时限:
对申请筹设的,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对申请正式设立的三个月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收费标准:不收费
受理单位:防城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就业与劳动工资科 经办人员及联系电话:章跃跃、苏金花地址:港口区中华大道。邮政编码:538001咨询电话:0770-2823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