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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认定收费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07-3-18 点击:
教师资格认定收费,防城港市教育局严格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收费等收费标准的复函》(桂价费字[2002]495号)收费标准,由局财务统一收取,实行收支两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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