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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办理事项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07-3-21 点击:
单位: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
 
受理事项
申办材料
业务类型
办理程序
法定期限
办结时限
收费标准
法定依据
 
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
 
1、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申请书(A4纸打印原件,写清楚补办出让的面积,并承诺愿意补交土地出让金以及相关税费)
2、委托书(原件,属于委托办理的才提供)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具有土地评估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地价评估报告和技术报告(原件)
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草)(与土地部门签订)
6、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合法产权证明
说明:①补办部分土地出让手续的,可提供具有土地勘测定界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勘测定界图。②以上材料要求报送一式一份。
 
上报件
1、受理
2、核查
3、核批
4、上报
20个工作日
20个工作日完成审查报市政府
 
1、土地出让金:经专业评估,集体决策后报市政府审定
2、契税(由财政部门核算收取)
如涉及转让还需交纳转让有关手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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