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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企业设立程序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2007-3-22 点击:
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设立
外商独资企业的设立
合资或合作各方洽谈,
签署合资或合作意向协议
外商投资者或其委托的中方代理编写投资报告
中方办理(下同)申请立项
(所在市或自治区发改委或经委审批)
企业名称登记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名称预登记。到国土资源、环保、规划、消防等部门办理许可手续
提交设立外资企业申请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或指定部门)
编写可行性报告和拟定企业章程
申报可行性研究报告
(所在市或自治区发改委或经委审批)
申报合同、章程与申领批准证书(所在市或自治区商务部门审批与核发)
企业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市或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申报企业章程与申领批准证书(所在市或自治区商务部门审批与核发)
制作企业印鉴
(所在地公安局)
申请企业代码
(自治区技术监督局)
银行开户
税务登记
外汇登记
海关登记
财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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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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